2010年1月18日

98學年度 實施計劃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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98年度臺中市立人國小校園資訊安全暨智慧財產權推廣實施辦法
一、依據
(一)台中市政府 府教學字第0980224705號函辦理。
(二)98年度台中市中小學校園資訊安全暨智慧財產權推廣實施計畫。
二、緣起
網路科技的發展,對人類生活產生重大影響,網路環境下,增加著作的散布空間,如運用得宜,有利於各項發展,反之,如果運用失當,將增加侵害著作權的機會。因此,如何在網路上合法利用別人的著作,已成為我們每個人日常生活必須具備的基本常識。有鑑於尊重智慧財產觀念應從小培養,從教育著手,研訂本市中小學校園網路保護尊重智慧財產觀念宣導計畫。植基於資訊科技的蓬勃發展,資訊安全環境的整備更顯重要,因此修訂本計畫。
三、辦理單位
(一)臺中市北區立人國民小學
四、實施辦法
(一)訂定10/18~10/24為智慧財產宣導週。
(二)宣導週時,於教師晨會宣導智慧財產權,於跑馬燈、學校首頁進行宣導。
(三)學生電腦課融入相關議題:
三年級:播放智慧財產相關影片。
四年級:使用word進行創意排版教學。
五年級:使用powerpoint製作『智慧財產權』單頁簡報。
六年級:使用powerpoint製作『網路成癮』主題簡報。
(四)活動辦理完成後,於10月31日前將相關活動製成網頁格式(至少3個版面,含實施方式、活動照、執行成果)。

六、承辦業務有功人員,依本市市立中小學教職員獎勵標準之規定核予獎勵。
七、本實施計畫奉核定後實施,修正時亦同。



承辦單位: 單位主管: 校長: